Page 156 - 《光辉人生》淮安区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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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鹤皋 男,汉族,淮安市楚州区人,1927 年 1 月 10 日
                                            出生,1949 年 4 月参加革命工作,1966 年 12 月加入中国共产

                                            党。历任丁澄区办事员、粮库会计、粮管所保管员、统计员、
                                            油厂加工员、社教队员等职务。

                                                  1949 年 4 月至 1950 年 9 月在丁澄区民政做办事员;1950
                                            年 10 月至 1952 年 9 月在沙王粮库做会计;1952 年 10 月至 1956

                                            年 8 月、1958 年 5 月至 1965 年 6 月、1967 年 1 月至 1981 年
                                            12 月先后在城东、平桥、复兴、淮城粮管所做保管员;1956

                                            年 9 月至 1956 年 11 月在淮安油脂公司做加工员;1956 年 12
                月至 1958 年 4 月在苏嘴粮管所做统计员;1965 年 7 月至 1966 年 12 月参加社教队。

                      1982 年 9 月离休。




                                基层组织的宣传员                        人民内部矛盾的调解员







                     我离休后一直致力于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也一直担任党小组长工作。作为一名离休老
                干部,时刻不忘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积极参加组织活动、支部生活,所在的党小组先后

                被乡村两级组织评为先进党小组,本人被评为先进党员。平时利用基层党组织这个堡垒,
                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学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并向周围群众进行传播,让周围群众能即时

                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从而给基层班干部的工作带来较为方便的效果。
                     在基层,能积极主动地参与人民内部矛盾调解工作。当组织内部产生矛盾时,我都能

                及时主动地了解情况,化解矛盾,引导他们以大局为重,以组织为荣,从而使一些濒临激
                化的矛盾得以缓解,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当群众之间发生矛盾时,我就从

                多方面开导他们,使他们各自认识到自己的缺点和错误所在,从而化解了群众之间的矛盾,
                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当干部群众之间产生矛盾时,一方面充分了解情况,掌握矛盾的关键

                所在,另一方面在群众中以一名普通群众的身份开导群众,稳定他们的情绪,以免矛盾进
                一步激化。在干部中,以一名长者的身份,说服当事人要采取适当的工作方法,采取行之

                有效的工作手段去感化群众,让群众能理解他们的行为和工作热情,从而使干群关系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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