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5 - 《光辉人生》淮安区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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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身作则清廉做事。无论在农村还是到城里工作,我坚持一个原则,就是处处以身作
                则,清廉做事。记得在渔运河疏浚期间,我同民工同吃同住同劳动,自带干粮。有时工地

                上改善伙食,吃上猪肉时我总是将自己的那份让给最苦的同志。在开挖大寨河时,带领民
                工挑灯夜战,不辞劳苦,在全县第一个完成了土方任务,受到了县委的表扬。在农村工作

                期间,一年中有半年在田间地头。由于经常赤脚,落下了永久性的脚毛病。
                     工作的几十年中,无论是什么职务,自己总能做到不贪不沾,不拿一点不属于自己的

                东西。从宋集公社党委书记调到县供销社时,随身带走的只有三个纸箱做的书箱和换身衣
                服。(作者:陈德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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