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1 - 《光辉人生》淮安区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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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永灿 男,汉族,淮安市楚州区人,1924 年 6 月出生,
1947 年 2 月参加新四军,1946 年 7 月入党。历任淮安县公安队支
部书记,1957 年转入地方工作,任淮安县公安局派出所副所长、
所长、公安特派员、县检察院检察员等职,后担任县饮服公司副
经理。
1979 年退休,1982 年 8 月改离休。
一次抓逃犯的经历
我于 1947 年参加新四军的,当时在淮安县公安队任支部书记,也就是相当于部队的
指导员,由于地方工作需要于 1957 年转到淮安县公安局工作,历任派出所副所长、所长、
公安特派员、县检察院检察员等职。在我工作的几十年里尽管没有太大的亮点,但在工作
上可以说得上是兢兢业业,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从不给组织上增添麻烦,视国家
利益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
有一次一个犯人在岔河逃脱,我带了公安人员去抓捕,由于当时岔河居住人口较少,
加上地形复杂,周边不但有大片无人区,不远处还有湖荡。如果犯人一但逃进这些区域,
对我们的抓捕将造成不可想象的困难。为了尽快找到线索,我一边派人走访群众,一边在
重点地段设伏。由于人手少,我就让其他同志两人一组,我一人负责一个埋伏点。两天后
的下午,犯人因为饥饿,想从我埋伏的一片芦苇地外逃。这个芦苇地三面是无人区,而其
是一片洼地,人根本无法通行。当时我只听到不远的地方有哗哗地响动声,当时我也意识
到可能会是犯人,我立即提高了警惕死死地
盯着前面的芦苇地看。没过多久,那个犯人
俏俏地探出头来四处张望,他认为没有危险
了就走出了芦苇地。我当时也很紧张,如果
这次抓不到犯人后果可想而知,一方面会给
当地群众带来危险,另一方面犯人有可能会
外逃,如果一但外逃抓捕的困难就更大了。
当时我稳定了一下情绪,当犯人从我埋伏的 摄于河下派出报(后排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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