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 - 《光辉人生》淮安区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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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其中之一。学习结束回家不久,区委调我到区里工作。
                     到区里之后,我被分工到黄荡乡,开展防汛排涝和生产自救工作。下半年,区委又将

                我分配到离区较远的头桥乡。这个乡靠荡边,比较复杂,群众迷信思想比较严重,大人小
                孩生病不找医生,找巫婆、神汉。有一个才 18 岁的孩子生病,就这样被折腾死了。我们

                及时抓住这个典型,在群众中进行破除迷信的宣传教育,效果很好。此后,人们生病就很
                少找这些巫婆、神汉了。

                     我在实际工作中积累了做群众工作的一些经验。有一次,光明大队有个妇女受公婆的
                压迫和虐待,区委派我去解决这个问题。我去了以后,对那个妇女的公婆进行教育,叫他

                们不要再欺负妇女,妇女要自由。他们不但不听,还大声顶撞我说:“你们政府多管闲事,
                我们管媳妇都要你们过问啊?”并且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顿时,我被他们说得没

                有办法了,只好回到区里向领导汇报。负责人对我说:“你再去,一定要把事情处理好。
                我们政府就是要解放广大妇女,不准压迫,虐待妇女。我们的国法就是要废除封建家规。”

                我按他的要求又去了那户人家,对压迫和虐待媳妇的公婆进行了狠狠的批评教育。那家公
                婆听我讲得理直气壮,也变老实了,我终于把问题解决了。

                     1956 年调县妇联任副主任,1957 年 8 月份抽调到扬州省文化干部学校学习一年,收
                获很大。

                     50 年代大跃进的时候,到处是“放卫星”“夺高产”,在那个狂热的年代,我们县不
                少地方提出“水稻千斤不满足”,当然在现在是不成问题的。有些地方搞“试验田”、“高

                产田”提出亩产囤子田,按当时的生产条件和技术水平是不可能的。后来提出撑开肚皮吃
                饭(一天要吃几顿),但好景不长。而且还要求大搞食堂,农村机关都搞食堂,定量吃饭,

                有些地方每人只能吃到半斤粮。
                     1966 年史无前例的“文革”开始了,1968 年到五七干校劳动,约八个月。挖沟抬土

                我都参加,割稻栽秧我都会,并得到五七干校的领导表扬,称我是栽秧能手。后来在县妇
                联工作到 1984 年离休。

                     几十年来的工作,我从中受到了很大启发。我体会到了解放妇女,破除迷信的巨大好
                处,感受到了新思想对人的促进作用。我衷心祝愿我们的祖国越来越繁荣,越来越强大。

                (作者:王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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