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解放后,我的父亲调到县公安局,历任干事、副股长、股长、公社公安特派员、
县看守所所长。他在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中取得显著成绩,一九五七年五
月二十九日,被江苏省公安厅评为“三等功臣”。文革中,我的父亲与许许多多的老公安
干部一样,受到了运动冲击。一九六九年响应毛主席关
于“既当官,又当老百姓”的号召,被下放到淮阴县小
营公社,离开了人民公安战线,重新着手抓原本就熟悉
的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工作,先后任大队书记、公社党委
组织科长、县丝织厂和燃料公司政工组副组长、县物资
公司人秘组长、县金属机电公司工会副主席。
(作者:蒋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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