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0 - 《光辉人生》洪泽区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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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学文,男,汉族,沭阳县人,1925 年 6 月出生,1945
年 3 月参加革命工作,1945 年 3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初中
文化,历任沭阳县官墩乡副乡长、山东干部队队员、荡南乡
代理乡长、洪科乡乡长、乡支部书记、沭阳县吴集区顺河乡
指导员、乡支部书记、沭阳县整党队队员、沭阳县龙庙区委
宣传科科长、组织部组织员、洪泽县委监察委员会副书记、
革命委员会政治部副主任、淮河公社毛泽东思想宣传组副组
长、商业科副科长、机关党委会书记、供销合作社副主任。
1982 年 10 月离休,享受厅局级医疗乘车待遇。
曹学文个人自述
解放前,我的家境非常贫穷。仅靠父母在地主家打雇工来维持生活,1949 年家乡解
放,家里分了天地耕种,还参加了互助组,从此,家庭生活有了保障。
我在家乡私塾学校读了 5 年书,学习成绩也很好,经常得到老师的表扬。在这几年的
学习期间,我相处了许多好朋友,他们思想都很进步,大家在一起读一些革命书刊,认为
穷人要翻身过上好日子,只有跟着中国共产党闹革命,才能有出头之日。我心里很想参加
中国共产党,打倒反动统治,解放自己的家乡,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一天终于来到了,由
于我思想进步,人品好,被我的最好朋友褚士俊赏识(他早已是中国共产党员),介绍我
于 1945 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不久转为正式党员,从此我有了指路人。
我自从加入中国共产党后,革命的热情更高,干劲更足。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不管
遇到是么困难,都毫无畏惧,不怕牺牲,认真为党工作。由于我工作出色,成绩显著,深
受上级领导的认可,得到重用。我先后担任村民兵队长、指导员、村长、副乡长、乡长、
区宣传科长。1947 年冬,我率领地方游击队同国民党还乡团进行了激战,我右膀负伤。
新中国成立后,我任江苏省沭阳县委组织部组织员。1956 年 3 月,从沭阳县调到新
成立的洪泽县工作,任洪泽县监察委员会秘书、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等职务。
长期的领导工作,我始终坚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政策,忠于党,忠于党的事业。一切服从党的利益。能服从组织分配,干一行,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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