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5 - 《光辉人生》洪泽区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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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俊,男,汉族,新沂市人,1934 年 7 月出生,1949
                                             年 7 月参加革命工作,195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

                                             任新沂县公安局警长、刑警、洪泽县公安局警长、派出所所
                                             长、成河乡人武部部长、半城公社副主任、副书记、老子山

                                             公社副主任、副书记、洪泽湖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水产局调
                                             研员。1994 年 8 月离休,享受县处级政治、生活待遇。










                                                  我的工作简介




                   我一九三四年七月二十七日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十岁开始读私塾。一九四六年又读
              几个月小学,地区沦陷,我就随同父母北撤(父亲是共产党员农会主任,母亲是妇救会主

              任)到山东胶东。一九四六年十二月我分到华中干部子弟学校学习。一九四七年十二月回
              到地方,由于地区还没有完全解放,处于敌我拉锯形势,我随父亲一起参加地方游击。地

              区完全解放建立政权后,我任阿湖镇共青团书记。一九四九年七月被分配到新沂县阿湖派
              出所工作,任警长。一九五一年十月调新沂县公安局刑警队任队员。一九五二年七月调淮

              阴地区公安处洪泽湖水上公安局民警队任警长。一九五四年七月调蒋坝派出所任内勤。一
              九五六年九月建立洪泽县后,任洪泽县公安局临淮头、半城派出所副所长。一九六○年四

              月调成河派出所任所长,一九六二年二月调成河人武部任部长。一九七○年九月调半城公
              社任党委副书记兼任人武部长,同年十一月出席洪泽县党代会被选为县委委员、地区党代

              表,一九七一年出席地区党代会。一九七五年十二月调老子山公社任党委副书记、人武部
              长。一九八二年五月调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生产管理委员会任副主任(主持工作)。一九八

              四年三月调洪泽县水产局任调研员,一九九四年离休。(作者:李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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