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2 - 《光辉人生》洪泽区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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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友清,男,汉族, 安徽省肥西县人,1931 年 9 月出生,
1949 年 5 月参加革命工作,1954 年 4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
任洪泽县公安民警、派出所所长、民政助理、党委秘书、法
院办公室主任、县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司法局副局长。1991
年 10 月离休。
巧抓特务
1950 年 4 月,安徽省公安系统召开动员大会,动员部分公安民警到治安较为混乱、
经济条件比较困难的地区,支援地方公安工作。在动员大会上领导明确提出有两个支援方
向:一是向南到芜湖地区;二是向北到蚌埠地区。他积极响应上级的号召,到较为复杂的
蚌埠地区工作,到淮河水上公安局任职。当时淮河水上公安局管辖范围:沿淮河两岸,西
起河南省南照集,东至现在老子山(原来属于安徽省)。淮河下口洪泽湖治安状况十分混
乱,水匪恶霸横行,龟山地段土匪抢劫案件时有发生。他们多次配合地方部队围剿龟山柴
滩、芦荡等地土匪,活捉了 3 个匪头,将淮河下水口地区土匪全部歼灭。1954 年夏天,
他任淮河水上公安局老子山派出所所长,自感到肩上担子重,维护地区治安责任大。他一
方面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另一方面绷紧维护社会治安这根弦,加强联防,
打击犯罪。在工作中他始终保持公安工作敏锐性。就在他上任所长不久,他在巡访治安情
况路途中突然脚底鸡眼发作,疼痛受忍,不能行走,此时,同事们将他背到村民家,准备
临时找位医生就诊。村民告诉他,本村有位姓翟的“土医”,他说能用土方医治鸡眼,同
事们于是就请来了“土医”为李所长治疗脚底鸡眼。李所长与翟先生侃言时,凭着多年公
安职业敏感,觉得翟先生口音不是本地人,而且有一定军人气质和口勿。于是就与同事商
量,先将翟先生稳控起来,走访村民,了解核实翟先生相关情况后,以再次请他治鸡眼的
名义,将翟先生带进派出所,经过突击审讯,原来姓翟的“土医”是国民党部队连长潜入
湖区的特务。(作者:李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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