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4 - 《光辉人生》市直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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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立根,男,汉族,江苏南通人, 1932 年 2 月出生,
                                          1949 年参加革命工作。1949 年 3 月至 1959 年 1 月,南通、淮

                                          阴公安大队战士、副队长;1959 年 1 月至 1963 年 9 月,淮阴
                                          地区石油二级站、木材公司采购员;1963 年 9 月至 1992 年 3

                                          月,淮阴市农资公司办事员,1992 年 3 月离休。














                                                惩奸除恶,保卫家园




                   回顾从前,小时候我算是个苦命人,那时家里就很穷,13 岁又父亲死后,便开始替

              人做长工,直到 18 岁时响应党的号召入伍,才开始了革命生涯。我先后经历了镇压反革
              命运动,“三反五反”运动,文化大革命等。在前方战士浴血奋战时,我们积极保卫后方,

              让前线无后顾之忧。
                   记得在保卫三河闸时,战役结束后,国民党大部队已经撤退,但还有小部分人没有跟

              随大部队走,他们悄悄留了下来,白天躲在死人棺材里,晚上便出来抢劫,这自然是不能
              容忍的。于是,我们到了晚上便埋伏在附近,等那些人一出来便将他们一一抓捕,也有人

              躲在其地方的,我们都能巧妙的将那些人抓获,为民除害。
                   解放后,我在公安待了 11 年,主要任务是押解犯人。在这期间,我兢兢业业,勤奋

              勇敢,从没出过一点差错,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信任。
                   在我带犯人时,从来没有犯人逃跑掉过。有件事我一直引以为豪,一次押送一个凶狠

              的杀人犯,但没有人敢押送,我便自告奋勇一个人将其押送去劳改农场。要知道,平时押
              送这种一般要三四个人,但当时情况急,其他同志又有任务,只能由我一人押送,可是我

              并不怕,虽然犯人高大魁梧,我也没有将其五花大绑,一路上与他一起吃一起睡,顺利完
              成了任务。

                   还有一次,我带着三十个犯人从南通到盐城大丰去,途中我七天七夜没睡好觉,日夜
              看守他们,没让一个犯人有机会逃脱,受到了上级的表彰。                                                (作者:陈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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