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 - 《光辉人生》市直第四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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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友学,男,汉族,淮阴区人,1927 年 2 月出生,1946
                                         年 1 月参加革命工作,1946 年 5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6 年 1

                                         月至 1948 年 12 月,淮阴县袁集区袁东乡财粮委员、山东高密县
                                         牛沟区人武部长;1948 年 12 月至 1952 年 7 月,睢城市公安局

                                         副局长;1952 年 8 月至 1956 年 3 月,淮阴专署公安处秘书科副
                                         科长;1956 年 4 月至 1961 年 1 月,淮阴地委政法部科长、治安

                                         科长;1961 年 2 月至 1962 年 2 月,中央外交部党委办国外组织
                                         员;1962 年 3 月至 1964 年 4 月,淮阴专署公安处秘书科科长;

                                         1964 年 5 月至 1969 年 12 月,宿迁县公安局局长;1969 年 12 月
               至 1973 年 8 月,宿迁南蔡公社书记;1973 年 9 月至 1980 年 7 月,淮阴地区公安局副局长;

               1980 年 8 月至 1981 年 11 月,淮阴地区公安处处长;1981 年 11 月至 1987 年 12 月,淮阴
               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1987 年 12 月离休,享受厅局级医疗和乘车待遇。





                                              要对人民群众负责






                    我总结几十年革命工作经验,感到我们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从事政法工作的,做

               任何决策都要从人民的利益出发,对人民负责,我从几个我
               经办的工作谈谈它的重要性。

                    一、要实事求是讲真话。70 年代,文化大革命时期,
               我被下放到南蔡集工作,上面要求改水稻,达到四万亩土地,

               三万多人口,棉花七千亩,改水稻三万亩,后来降到二万五
               千亩、二万亩、一万八千亩。差地种水稻,好地种玉米,为

               达到目标,许多地方都把树木砍掉种水稻,我坚持自己的意
               见,没有执行,不能办到的事情,一定非办到,最终会吃亏,

               十二月份吃公社粮食,县委开扩大会议,对我进行批评,但
                                                                                  60 年在朝鲜(右一)
               我坚持自己的决策是正确的。
                    二、办案中证据非常重要。1958 年盱眙发生一起驴贩被杀案,抓了七八人。后来治
               安科和刑侦科合并,互相证词对不起来,这一案件一直到文化大革命时才破,文化大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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