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1 - 《光辉人生》淮安区第二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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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的问题;二是如何把生产搞上去,解决群众粮食问题;三是组织部分群众去制糖挑甜菜
                渣的问题。会议结束后,我提出的三条意见均得到了干部群众的一致同意。发茂大队有一

                个粮食加工厂,全大队的粮食都是经过这里加工,因为当时都是人工碾(加工),工人是
                从各个小队抽调一至两名组成的,加工好的成品粮交给各生产队统一保管,糠由大队留下

                用于养猪和鸭子。当时这个大队人均可支配的粮食只有每天每人 6 两多,为了保持党和群
                众的紧密联系,县委提出下乡工作的同志与群众实行“三同”即:同吃、同住、同劳动。

                为了让群众能够看到我们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我一直坚持按照县委要求,严格执行“三同”
                政策,由于长时间劳累和平时的工作压力和长期饿肚子我患上了浮肿病,最后到了根本不

                能正常行走的地步。
                      1961 年 8 月份,当时的县委领导人来我所在的大队检查工作,看到我全身浮肿情况

                非常严重,要求我立即休息一段时间,并向公社党委书记通报了我的情况,说我患上了严
                重的浮肿病还在坚持工作,公社对这个情况怎么一点也不了解。后来公社书记专门打电话

                要求我回到公社进行治疗,在公社我只住了三四天,就因为放心不下大队工作和 70 多名
                与我一样患浮肿病的群众而回到了大队。回到大队后我就把这 70 多名群众集中到大队统

                一吃住,实行“三一”即:每人每天 1 斤成品粮;每人每
                月 1 斤油;每人每月一斤糖。经过一个多月的疗养,这 70

                多名群众身体得到了完全康复。
                      通过我的努力工作和群众的积极响应,当年秋收后大

                队每人每可支配的粮食达到 1 斤成品粮,除此之外,大队
                还积余 48000 多斤稻子。从此以后我所结合的发茂大队一

                直都保持在全县前列,被县委列为“红旗”单位,经常组
                织全县乡村干部观摩、参观。因为我工作成绩突出、贡献

                巨大,被县委推荐至省文化干部学校学习两年,后调到仇
                桥担任公社党委副书记。(作者:朱步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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