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8 - 《光辉人生》淮安区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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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殿荣 男,汉族,淮安市楚州区人。 1926 年 8 月出生,
                                            1948 年 5 月参加革命,1949 年 9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村长,

                                            乡助理员、副书记、乡长、财政助理、派出所长,公社副主任
                                            等职。

                                                 15 岁参加了盐南区青年抗日组织,不怕寒风雨雪,不怕道
                                            路艰难,吃苦在前,为组织送情报,能出色的完成任务。18 岁

                                            就担任了青年抗日理事会理事长,由于工作踏实肯干,有号召
                                            力,于 1945 年 10 月份,担任了邵集村村长、武工队队长职务。

                                            1948 年 8 月份盐南区解放以后,在党组织的安排下,担任乡助
                理员、会计、副书记、财政助理、派出所长等职务。

                     1983 年 6 月年离休,享受县处级政治生活待遇。




                                                相信党            跟着党走







                     我出生在一个地地道道普通农民家庭,祖祖辈辈都是以务农为生。解放前,家境非常
                贫寒,父母靠租种地主一亩多田和为有钱人家打工维持家庭生活。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没

                有上过学,只是在参加革命期间,与首长和领导学的几个字,不过现在的小学水平。自己
                虽然不识字,但革命的道理我是懂的,学到了许多,可以这么说,党叫干啥,我干啥。我

                对共产党有感情,我以前一心把革命工作干好,就是感恩报恩。
                     记得在我 15 岁的那个年头,自己积极要求进步,想方设法投靠共产党,主动报名参

                加青年抗日组织。经常深更半夜为组织送信送通知,不怕寒风雨雪,不怕道路艰难,越草
                地,渡沟河,吃苦在前,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经常受到组织和首长的表扬。我 18 岁的

                时候就担任了青抗理事会理事长,领导对我很信任,认为我有积极性,有能力,有号召力,
                又叫我担任过村长,武工队长等职务。平时,我积极要求进步,主动向党组织靠拢,曾多

                次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于 1946 年 3 月份,经党组织的考察,认为我符合入党条件,
                批准我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为一名共产党员。入党誓词是我干工作的最高要求,党员的

                八项义务是我做人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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