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9 - 《光辉人生》淮安区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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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盐南区是 1948 年 8 月份就解放了,在党组织的安排下,我曾担任乡镇助理员、
会计、副书记、财政助理、乡长。记忆中做公安派出所所长时间就更长了,从 1951 年到
1981 年,一做就是 30 年。这 30 年吃了不少苦,一直坚持亲自参加研究案情,带头出警,
不分昼夜的工作,经常夜里捞不到睡觉。虽然吃苦,只要组织表扬,群众满意,社会安宁,
心里好象感到值得,很乐意。
1986 年,我已是 60 周岁的人了,由于年龄关系,加之文化水平低些,组织上要求我
离休,我便办理了手续,回乡养老。
离休以后,党和政府对我的待遇很丰厚。目前每月拿三千多元工资,夏天有冷饮费,
寒天有烤火费,每逢节日有慰问金、慰问品,小生日和整生日都上门慰问,总之对我太好
了。
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工作上是离休了,但对党对人民的那颗忠心还在保持着。平时在
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区老干部局的关心爱护下,积极参加老干部活动,参政议政,关
爱青少年,为地方建设建言献策,为弱势群体捐资捐物,充分发挥余热作用。从离休以来,
我为失学儿童捐资近 5000 多元,为病灾户、尿毒症青年、特困户捐款 3000 多元,就 2008
年 5 月 12 日汶川大地震期间主动向灾区捐 300 元。在家庭方面,我三女婿因病去逝了,
三女儿又没有工作,外孙子范明考上大学,但无钱去读。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不增加政府
的负担,不给社会增加麻烦,我负责外孙范明大学四年的学杂费和生活费。这虽然是一件
小事,从我内心认为不增加政府的负担,就是报恩。(作者:邵殿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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