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6 - 《光辉人生》金湖县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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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浩庭,男,汉族,金湖县人,1926 年 10 月出生,1948
年 4 月参加革命工作,1948 年 4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淮
宝县南宁区民兵中队长、乡长、乡指导员,吕良区生产助理、
副区长、区委副书记,宝应县新街大乡党委书记,金湖县三河
公社书记、县农机公司经理、县治淮工程团团长、官塘公社书
记、县公安局局长、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政法委调研员等职。
1988 年 12 月离休,享受副县处级待遇。
“天”字号的事业
“民以食为天”,粮食生产自古以来看成是天大的事,特别是缺衣少食的年代,老百
姓的温饱问题就是“天”字号的事业。
1971 年我被县委任命为官塘公社(现戴楼镇)的党委书记。官塘公社地处金湖县的
西部,与安徽省天长县和盱眙县交界,大部分为丘陵高岗地带,在望天收的旧社会,因为
缺水,粮食产量很低被称为“九里荒”。解放后,党领导广大农民兴修水利,战天斗地,
兴建新河水库,修筑丰收河(当时叫反修河),靠天吃饭的面貌有所改变,但是与县里其
他公社比,农业产量依然比较低,农业成本相对比较高,是全县为数不多的“三靠”公社
(吃粮靠供应、生产靠贷款、用钱靠救济)。
1971 年,全公社粮食总产量 780 万斤,全
社 16000 多人口,人年平均 500 斤还不到,
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吃饭依然是“天”大的
事。我到任后,把粮食生产当成头等事来抓,
团结带领社一班人,做了三件事:一是兴修
水利。虽然兴修了反修河,但把水引到田头
的最后“100”米水利工程还不配套,我们
针对这个不足,开挖沟渠,清理外三沟,保
证每块农田排灌及时。二是大力推广绿肥种 幸福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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