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5 - 《光辉人生》金湖县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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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广有,男,汉族,泗阳县人,1921年3月出生,1948
                                          年3月参加革命工作,194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3

                                          月起先后任村长、乡指导员、区委助理员,县公安局政治
                                          协理员、副局长,党总支书记,县农业局副局长,县社教

                                          队队员,县法院院长,县建筑公司支部书记,军管燥破组
                                          长。1979年起任金湖县法院院长,1982年9月离休,享受副

                                          县处级待遇。









                                                工作中点滴说明




                   我出生在贫苦农民家庭,于 1947 年冬当村长,开始大棍闹翻身,打土豪、分田地,

              与阶级敌人面对面斗争。我二哥夏广富在洪泽湖战斗中被恶霸地主王小霍杀害,这更坚定
              我参加革命的决心。1946 年冬,在泗阳陈集北 12 号,反革命分子王小霍等被我游击队抓

              住并当场处决。
                   1948 年淮海战役开始,我带领民众积极支前,在枪林弹雨中度过了二十几天,战役

              结束后,任裴圩乡乡长兼指导员。解放后,我在黄圩区任公安员,参加区委轰轰烈烈的镇
              压反革命运动,对恶霸地主、反革命分子判一批、

              杀一批,大大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革命积极性。
                   1954 年调县公安局任政治协理员、副局长、

              县审干办搞外调工作,1957 年调裴圩乡任总支书
              记。1958 年调省干部文化学校学习,60 年毕业

              后,分配到金湖县公安局任副局长,主管政治思
              想工作。1966 年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我为

              县人民法院院长。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砸烂公检
              法,受军管会审查,到果园劳动。1969 年秋下放                                          1975 年全家福
                                                                                 左三为作者
              劳动结束,到县建筑公司任主任、党支部书记。
              建县化肥厂时我与工人同吃同住同劳动,时任县委书记李敬松在县委大会上表扬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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