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 年,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我再次被 任命为县人民法院院长,直至 1982 年离休。 离休后被县妇联聘为法律顾问,1991 年被县 老干部局评为离休干部先进个人,县委、县政府 颁发荣誉证书。 回顾自己革命的一生,还是勤勤恳恳学习, 过寿时夫妻合影 认认真真工作,听党话,为人民服务,做到一尘 不染,两袖清风。 (作者:武学潮) 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