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1 - 《光辉人生》金湖县第一卷
P. 141

李振津,男,汉族,金湖县人,1927 年 12 月出生,1947
                                          年 4 月参加革命工作,1947 年 8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为村

                                          长,区交通员,县政府文书,区公所会计。解放后任银行信货
                                          员、副股长,水利公司股长,小乡副乡长,区卫生院院长,县

                                          法院书记员,副庭长等职。1982 年 10 月离休。














                                         党的儿子                 我们的慈父


                                              ------儿女们眼中的父亲李振津



                                                   把一生献给党的革命者
                   那年他 19 岁,当他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候,他知道自己的

              一生注定和这个革命组织血肉相连了。
                   一次次藏着文件在交通员的带领下穿过敌占区

                   一次次在战斗中及时处理文件安全转移
                   一次次将县区传达的命令在解放区根据地向革命军民宣传解释

                   一次次将宣传标语张贴在老乡的院墙上                                                        获得的勋章
                   … …

                   父亲是地方武装上的乡指导员和区文书,他拿枪的机会是很少的,孩子们从来没有听
              说父亲上战场的事。

                   孩子们记得在另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战场上,父亲用真诚执著捍卫共产党人的纯洁坚
              贞。十年浩劫中,父亲坚持党的路线,坚决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同一部分人(后来定义

              为“三类人”)展开坚决的斗争。那段时期,他甚至将妻子和孩子送到陈桥老家,一个人
              孤身战斗,准备迎接政治上更激烈的腥风血雨。由于他政治上一贯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开

              放后承担了县政府落实政策工作,负责下放知青和下放干部的安置工作。






                                                                      137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