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0 - 《光辉人生》市直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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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军,男,汉族,泗阳县人,1931 年 10 月生,1947

                                            年加入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48 年 1 月参加革命工作,同年

                                            1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泗沭县刘集小学、河边乡大沟
                                            小学等处教书;1949 年 1 月调至泗沭县刘集区委、泗阳县王

                                            集区委任组织干事;1951 年 1 月起,先后担任清江市委文书、
                                            共青团清江市委秘书、副部长、部长、副书记等职;1957 年

                                            12 月至 1959年 2 月,下放至泗阳县王集区参加生产劳动;1959
                                            年 2 月恢复工作后,先后在淮阴地区劳动部门及地区干校工

                                            作。文革期间,因受到冲击,下放至泗阳刘集,后任泗阳扎
              花厂股长、副主任等职;1979 年 5 月调回淮阴地区工作,历任淮阴市劳动局副科长、科

              长等职;1991 年 12 月离休,享受县处级政治生活待遇。



                                                     一件往事



                     我于 1949 年初参加教育工作,并于同年底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当年寒假回家过春节,

              发现反动组织活动,于是第二天上午就向原泗沭县刘集区区委作了汇报。当时正值我解放区
              百万雄狮准备过大江解放全中国,上级决定我们区组织两套班子,一批随军南下,另一批留

              本地工作。为此,区委决定将我留在区委做组织干事,顶替过江同志工作。九天后县委组织
              部召开组织干事会议。在我去县开会临走之时,区委

              书记将我汇报的情况写了封信,叫我亲自交给县委书
              记。会议结束回来后,县委即派县公安局局长来我区

              了解反动组织情况,由县公安局局长和我直接联系,
              并指派我打入反动组织继续侦察情况,并要求及时汇

              报。经过几个月工作,1949 年 5 月,该案顺利破获,
              为首分子得到应有惩办,其它成员经教育释放。

                   这件事虽已过去 60 年,但我仍记忆犹新。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应该好好珍惜。
              我离休后担任淮阴市劳动局老干部支部书记,在组织老干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的同时,尽已

              所能为老干部服务,经常到老干部家庭问寒问暖,遇到老干部生病住院治疗,除及时向局领
              导汇报外,还会亲自去医院看望。因此,被评为全市老干部先进个人。  (作者: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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